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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很明確!退休金無需繳納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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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網上一則通報引發不少人擔憂,誤以為退休后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要交3%的個稅,其實是鬧了個烏龍。退休金不需要繳納個稅!
官方回應:退休金無需繳納個稅
6月24日晚,北京市稅務局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回應納稅人咨詢。
大家退休后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也就是大家所說的退休金),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基本養老金一直都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項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養老金≠基本養老金(退休金)
個人養老金已享受稅收優惠
個人養老金和基本養老金(也就是退休金)不一樣,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每年繳存上限為12000元,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 繳存時,可從工資等收入中扣除,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 領取時,只需按照最低檔3%稅率繳稅。
若當前收入對應的個稅稅率高于3%,而在領取環節按3%的低稅率納稅,實際上享受了稅率優惠。
例如個稅稅率在20%的情況下,繳納12000元個人養老金時,可享受2400元的稅收優惠,而退休領取時僅按3%繳納。
文章來源:武林稅客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