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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網友對個人養老金稅收政策提出疑問。6月2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其官方微信號上發文稱:按照《關于在全國范圍實施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政策規定,個人養老金領取時,按照領取額的3%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區分本金和投資收益。
很多網友一臉問號:怎么我領取養老金也要交稅???
這里的個人養老金和我們理解的交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是完全不同的,下面和大家簡單說說。
基本養老保險VS個人養老金
當前,我國養老保險體系有三大支柱,我們熟知的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是第一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是第二支柱,而個人養老金即是第三支柱。
個人養老金是由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采取個人賬戶制管理,其核心特點是:自愿參與,每年繳納上限1.2萬元;稅收優惠,享受個稅稅前扣除(每年上限1.2萬元),投資收益暫免征稅,領取時;投資自主,賬戶資金可購買多種金融產品,追求長期增值。
很明顯,作為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不是我們所熟知的那個基本養老保險。它由個人自愿參加,在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基礎上,再增加一份積累,退休后再多一份收入,可以幫助個人理性規劃養老資金。
基本養老保險和個人養老金納稅嗎?
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退休金)
無需繳稅!!!
個人養老金則享受稅收優惠。
1.繳費階段:可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這也就降低了當前的稅負。
2.投資階段:投資收益暫免征稅,這顯然能讓繳納的個人養老金投資復利效應最大化。
3.領取階段:按個人所得稅最低檔3%稅率征稅。
領取個人養老金納稅合理嗎?
是重復征稅?
個人養老金的稅收政策,是通過“稅前扣除降低當期稅負”的方式,將這部分的個人所得稅遞延到養老領取時繳納,實際上是遞延納稅而非重復征稅。
而領取個人養老金時統一適用最低的3%稅率,加上投資階段免稅已抵消部分稅負,在長期復利效應下,個人養老金的稅收政策實際上降低了個人稅負。(周律)
文字|豫稅e評
圖片來源|網絡